应山城区防洪排涝通道(一期)总承包塑料管道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已承接应山城区防洪排涝通道(一期)总承包项目,******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现委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塑料管道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排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沿护城河现状河岸两侧空地、巷道及市政道路(广安路、环城东路)新建d600~d1000污水主干管4.5km,d200~d400支管8.5km及配套检查井等附属构筑物,同步拆除现状沿河截污干管6.6km并进行河道清淤。同时对护城河流域范围内的广源驾校、夏家槽坊、前进北路、环秀巷、许家井等5个社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智慧水务系统等。
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广安路和环城东路改造,设计标准均为双向两车道。广安路现状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30km/h,改造范围北起于赵家巷(K0+000),向南经大邦路后,止于四贤路路口(K0+715)。规划红线宽24m,本次仅改造车行道路面部分,不改变现状道路红线,设计全长715m。环城东路为城市支路,改造范围西起于四贤路(K0+691.506),东至印台路(K1+435. 564),设计全长744. 058m,其道路红线宽12~21m,本次改造维持现状断面形式不变。交通工程本次设计主要在广安路、环城东路;照明工程、弱电工程及绿化工程设计仅在环城东路。
挡墙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科技西路新建挡墙和许家井桥下游拆除新建挡墙。科技西路挡墙形式为重力式,起止桩号为K2+320~K2+594,全长274m;许家井桥下游挡墙形式为衡重式,起止桩号为K5+860~K6+160,全长300m。
桥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6座小桥,其中1、3、5号桥桥宽5m,现浇钢筋混凝土实心板,10m跨径板厚0.55m;2、4号桥桥宽7.5m,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板,13m跨径板厚0.7m;6号桥桥宽7.5m,预制预应力16m矮T梁。
公司负责施工段为沿护城河(三环路至凤鸣路)两侧巷道空地新建污水主干管及支管等附属构筑物,同步拆除现状沿河截污干管;环城东路道排工程;科技西路挡墙工程;桥梁工程小桥6座等。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应山城区防洪排涝通道(一期)总承包塑料管道采购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1 |
聚乙烯PE100管(拖拉管) |
dn225,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SDR11,PN=1.6MPa,热熔连接 |
m |
160 |
2 |
聚乙烯PE100管(拖拉管) |
dn250,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SDR11,PN=1.6MPa,热熔连接 |
m |
160 |
3 |
聚乙烯PE100管(拖拉管) |
dn355,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SDR11,PN=1.6MPa,热熔连接 |
m |
329 |
4 |
聚乙烯PE100管(拖拉管) |
dn400,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SDR11,PN=1.6MPa,热熔连接 |
m |
128 |
5 |
聚乙烯PE100管(拖拉管) |
dn450,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SDR11,PN=1.6MPa,热熔连接 |
m |
124 |
6 |
聚乙烯PE100管(拖拉管) |
dn560,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SDR11,PN=1.6MPa,热熔连接 |
m |
161 |
7 |
聚乙烯PE100管(拖拉管) |
dn710,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SDR11,PN=1.6MPa,热熔连接 |
m |
1060 |
8 |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B型) |
DN225 |
m |
179 |
9 |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B型) |
DN300 |
m |
391 |
10 |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B型) |
DN400 |
m |
489 |
11 |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B型) |
DN600 |
m |
215 |
12 |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B型) |
DN1000 |
m |
415 |
13 |
UPV-C排水管 |
de160 |
m |
1800 |
14 |
UPV-C排水管 |
de200 |
m |
3200 |
15 |
UPV-C排水管 |
De120 |
m |
180 |
16 |
UPV-C排水管 |
De110 |
m |
1140 |
17 |
UPV-C排水管 |
De75 |
m |
135 |
2.3供货起始时间:2025年5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供货地点:应山城区防洪排涝通道(一期)总承包施工现场。
2.5质量标准:PVC管材应符合《无压埋地排污、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20221-2023)的要求;PE(拖拉管)管材应符合《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管》(CJ/T 358-2019);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B型)执行《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 第2部分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GB/T 19472.2-2017)橡胶圈由管材生产厂家配套供给,材料除应符合《橡胶密封件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HG/T 3091-2000)有关规定及要求外,还应具有耐酸、碱、污水腐蚀等性能,邵氏硬度:50~60。伸长率:不小于400%;拉断强度:不大于16MPa;永久变形:<20%;老化系数:小于0.8(70°,144h)。
2.6供货数量和时间:根据工程场地条件及施工特点,现场无法集中存放材料,材料需少量多次,依据项目进展情况按时供应,申请人需充分考虑现场条件、运输方式、运输次数等因素进行综合报价,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须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合同包,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和******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9层
邮编:430050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三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系方式:******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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