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闽昇[2024]采157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二、更正信息
1、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的“7、评标方法和标准”价格项(A)中的“若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若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不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更正为“若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若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5家时,则不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计算评标基准价。”
2、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的“7、评标方法和标准”商务项(C)中的“商务部分(25分)”更正为“商务部分(15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分值10分更正为5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分值10分更正为5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的“7、评标方法和标准”商务项(C)中的第一条评审内容“万人次投诉量”更正为“万张保单投诉量”。
4、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项目6)④如员工对于保险公司理赔决定有任何疑问,可直接联系保险公司服务人员(员工福利手册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该服务人员在了解具体情况后5日内将反馈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每月30日前向我司人力资源部反馈当月赔付情况。”更正为“(项目6)④如员工对于保险公司理赔决定有任何疑问,可直接联系保险公司服务人员,该服务人员在了解具体情况后5日内将反馈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每月30日前向我司人力资源部反馈当月赔付情况。”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与此更正公告冲突的,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光路300号湖塘科创园1号楼15层
联 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小燕、赵祺玮
电 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