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居新城综合提升项目(一期)——紫荆邻里中心项目周边房屋跟踪监测已由******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12-330424-04-01-207657******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就******居新城综合提升项目(一期)——紫荆邻里中心项目周边房屋跟踪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恒跃采[2025]020号
二、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国有企业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居新城综合提升项目(一期)——紫荆邻里中心项目周边房屋跟踪监测 | 项 | 14.064万元 |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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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需包括见证取样检测(房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3)供应商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采用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的形式
2.本项目报名方式:线上线下均可
3.标书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银行转账/现金
******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4.购买标书需要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①有效的营业(经营)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有效期的资质证书;③供应商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线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有限公司(海盐县城北西路303号成成大厦8楼)。
5.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
6.投标保证金:免。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4月11日9:00******有限公司开标室(海盐县城北西路303号成成大厦8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将于2025年4月11日9:00******有限公司(海盐县城北西路303号成成大厦8楼)开标,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限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1名,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证明出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悦
联系方式:0573-******
地址:海盐县百步镇
2.******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芳玲
联系方式:0573-******
地址:海盐县城北西路303号成成大厦8楼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注: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