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中学F栋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E************001
三、招标人名称:******中学
地址:容县容州镇龙泉街406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瑞朝,******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玉东大道石牛村安置 C 区 11 栋 3 号
联系人及电话:覃秋悦,******
五、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六、澄清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日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序号
澄清项
澄清前内容
澄清后内容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5.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
□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和桂价费〔2011〕55 号文“工程类”的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和桂价费〔2011〕55 号文“工程类”的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9)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7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7 名(含7 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9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9名(含9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作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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